关于报送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阶段工作总结材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9-22 11:32:59 文章来源:办公室

  
各分支局, 技术中心,本局各业务管理处:


今年6月1日以来,针对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广东局就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通报情况,部署工作。同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广东局还先后组织开展了有关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专项自查、督查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连续下发了《广东检验检疫局关于强化管理、依法施检、严把国门的若干意见》、《广东检验检疫局近期业务工作要点》、《广东检验检疫局贯彻落实全国质检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规范检验检疫工作秩序、打击逃漏检行为、进一步提高出口检验检疫工作质量的通知》、《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等工作指导文件,在全局范围内掀起了以强化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核心的专项整治活动高潮。
为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度,了解存在问题,以更好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根据广东局党组的指示,请各单位对前一阶段有关强化进出口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并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
一、材料内容
(一)今年6月1日以来,本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广东局有关工作会议情况。
(二)广东局部署的有关自查、督查活动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开展9项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特别是“确保广东局辖区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100%退货或销毁;备案种养殖场、注册出口食品加工企业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等“三个100%”及出口玩具的专项整治情况。
上述情况应当包括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形式)、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报送时间和方式
各单位请务必于9月26日上午12:00前将小结材料报送至广东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纸质文本和电子邮件),逾期不报的,予以通报。

联系人:赖俊锋、许德珩
电话:020-38290054、38290105
电子邮箱:gd0054@gdciq.gov.cn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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