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质检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10-7 14:32:59 文章来源:办公室

  
各分支局,技术中心,本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总局决定召开全国质检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视频会议。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年10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16:00
二、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总结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分析当前形势,交流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会场设置
(一)广东局主会场:广东局西塔楼19楼会议中心。
(二)广东局三楼分会场:广东局三楼多功能厅。
(三)分支局分会场:各分支局(不含广州局)视频会议室。

四、会议参加人员
(一)广东局主会场参会人员
广东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国家质检总局派驻广东局工作组成员,广东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广东局技术中心主任、总工、副主任。(请按划定区域位置入座)
(二)广东局三楼分会场参会人员
广州局党组成员,广东局机关各处室干部,广州局、广东局技术中心科级以上干部。
请广州局负责有关会场的布置和组织安排工作。
(三)分支局分会场
分支局党组成员,广东局派驻工作组全体成员,分支局科级以上干部和相关业务科(处)室工作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会议,与会人员务必准时参加,不得缺席,并在14:20进场完毕。
(二)与会人员一律着夏装制服,系领带,戴肩章。
(三)广东局信息中心提前检查有关视频线路与设备,于10月8日上午9:00开启视频会议终端,与总局进行联调,做好会前联调工作及视频技术保障工作。
(四)各分支局应指定专人负责会前联调工作,确认声音图像状态并告知信息中心,联调时间为10月8日上午10:00至11:00。从下午13:30起,各分支局必须保持视频终端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联系人:高敏,电话:38290723,13802439098)
(五)请机关服务中心做好有关安全保卫和局机关主楼、西塔楼的电梯控制工作。
(六)请参加广东局主会场会议的单位于9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与会人员人数报广东局法制处。(联系人:线哲华,电话:38290105,传真:38290102)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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